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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发现6大突出环境问题 省环保督察组向内江市反馈督察意见
来源:四川环保 | 作者:四川环保 | 发布时间: 2017-04-26 | 1661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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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28日至222日,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江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反馈意见。426日,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内江市督察意见反馈会召开。会上,省环保督察组向内江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省环保内江督察组组长、全国政协委员、省决策咨询委副主任泽巴足讲话,督察组副组长、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陈东辉通报督察意见,省环保厅副巡视员姚东升主持。内江市委书记马波作表态发言,内江市委副书记、市长任晓春签收督察意见。内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发强,内江市政协主席戴震,内江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反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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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认为,内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组移交和自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落实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时限,各有关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协同配合,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通过督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正在内江市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能力和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得到加强,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正在受到重视和解决,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督察发现6大问题



督察指出,内江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依然突出,部分县(区)产业结构性问题突出,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日益显现,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仍未完全落实到位



一是内江市大部分县(区)未按照《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将固废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



二是“十二五”期间应建成的椑木镇污水处理厂仍未建成;《“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所列的29个项目,还有16个未建;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存在多头监管、主体错位的现象;全市重点规划建设的7个工业集聚区,仅有两个按要求建设了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且建成后均不能保证稳定正常运行。



三是城市餐饮油(煤)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佳,职能部门处理不及时,群众集中投诉较多。



2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力度不够



一是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还需进一步强化。



环境行政处罚存在区域不平衡的情况,对散、小企业的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2016年,威远县环境行政处罚金额约占全市的70%,市本级及其余各县(区)处罚情况与实际存在的环境问题不相符,严管重罚的氛围尚未形成。2016年,共完成“双随机”任务巡查467户,未查处1起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环境影响评价法未完全执行到位。



威远县、资中县城市总体规划、内江市“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等规划未依法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成渝钒钛产业项目所在的连界工业园区,应于2014年底前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但该工作至今尚未进行。



政府类投资项目存在未批先建,2011年至2016年全市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约三分之二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检查发现,工业园区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普遍较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较差,久试不验、未验先投问题突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不规范,存在分类处置不当及整顿规范后续工作未完全落实等问题。



三是未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相关法律法规。



白云山-重龙山省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多年未依法依规对重龙山片区核心景区内农家乐、游乐设施等进行迁出或拆除;白云山片区管理主体不清,职责混乱,景区管理机构长期未切实履行相关管理职责。    



3水环境形势严峻



一是地表水环境质量仍在下降。



2016年,全市2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仅为13.6%,较2015年下降21.4个百分点。纳入省级考核的乌龙河、隆昌河和威远河(中下游)水体水质均不达标,威远河水质仍为劣Ⅴ类,大清流河、小青龙河、乌龙河水质均呈下降趋势且已不达标,纳入监测范围的5个湖库中龙江水库、黄河镇水库、松林水库均不达标。



二是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急需加强。



市中心城区二水厂花园滩水源地和隆昌县古宇湖水源地保护区未按要求获省政府批准。其中,花园滩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管理不规范;隆昌县古宇湖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仍有居民生活和农家乐经营活动。截至目前,内江市、资中县和隆昌县均未划定和建设备用水源地,威远县备用水源地水质不达标。2016年,全市乡镇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仅为62%,排名全省倒数第二。



三是黑臭水体整治进展缓慢。



全市11处黑臭水体,仅谢家河和小青龙河启动了实质性工作,其余均处于前期准备阶段。现场检查发现,谢家河整治效果极不明显,沱江谢家河汇口附近出现死鱼现象。



四是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较多。



全市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44个,仅有9个完成搬迁关停;全市还有116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检查发现,内江小憨猪养殖场、廖永建养殖场因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等措施不完善,存在粪污漏排或偷排。



五是部分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未稳定达标。



现场检查发现,隆昌都英羽绒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山川精密焊管有限公司废水处理尾水六价铬指标未稳定达标。



六是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



目前全市建成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9万吨/日,平均运行负荷仅为77%,污泥含水率均超过80%。现场检查发现,由于截污干管建设滞后,城市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严重,东兴区万达片区生活污水经临时管道直排沱江,威远县城南新区部分生活污水直排威远河。



七是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截至去年底,内江市规划建设的100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尚有24个还未建成,已建成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无法稳定达标。现场检查发现,内江市乡镇普遍存在截污干管建设严重滞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松散,运行效果不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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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气环境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空气环境质量亟待改善。



2013年来,内江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均低于全省同期平均水平;其中,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0.089毫克/立方米、0.058毫克/立方米,分别高于标准值27.14%65.71%2015年、2016年空气质量在全省21个市州排名分别为第17位、第13位。



二是城市扬尘污染情况仍较突出。



现场检查发现,部分主管部门工作力度不够,威远县连界、严陵等工业园区、清溪湿地公园、河坎街拆迁工地防尘、抑尘设施管理建设不到位,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三是部分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



2016年全市废气重点污染源达标率仅为68.8%。检查中发现,成渝钒钛有限公司烧结脱硫设施运行不稳定,焦化车间和钒钛车间存在无组织排放;博威新宇有限公司部分脱硫、脱硝、防尘等污染处理设施尚未建设,部分砖厂存在废气直排现象。



四是秸秆、垃圾焚烧现象时有发生。



现场检查发现,市中区、东兴区和资中县均有秸秆焚烧痕迹,市中区靖民镇、威远县半边街,河北街夜市生活垃圾随意焚烧。



5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日益加剧



一是生活垃圾处置问题较多。



内江市垃圾填埋场现有场址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内,恶臭扰民问题突出,暂存渗滤液约3000吨;资中县垃圾填埋场无渗滤液在线监测设施;威远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在线监测设施长期运行不正常,渗滤液运送至荣县处置,沿途环境风险较大;隆昌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暂存渗滤液超过4000吨。



现场检查发现,资中县垃圾填埋场坝体存在渗漏现象,渗滤液处理系统中部分设施闲置未用,反渗透膜处理设施管路未闭合。



部分乡镇生活垃圾堆场环境问题突出。现场检查发现,资中县龙江镇川民村7组垃圾堆场、新桥镇文化村垃圾堆场、威远县向义镇土桥村垃圾堆场均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随意堆弃,渗滤液对周边土壤和水体构成污染,群众反映强烈。



二是资中县磷石膏堆场存在重大环境隐患。



四川银山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场堆存数量大、占地面积广、未建“三防”设施、未开展环境监测,环境状况不明。



三是市医废集中处置中心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按照国家要求,内江市应于2011年底前建成医废集中处置中心,目前该项目尚未动工。产生量逐年递增的医疗废物均运至泸州处理,存在较大的环境风险。



四是“牛棚子”环境问题依旧突出。



东兴区椑南镇、椑木镇和隆昌县双凤镇一带(又称“牛棚子”)废旧塑料回收、分拣、加工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检查中发现,存在无证经营户违规回收医疗废物问题,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有经营户违规从事废旧塑料加工生产行为,区域内椑南河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6结构性环境问题突出



一是产业结构不合理。



2016年,全市第二产业占比超过59%,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6.4个百分点,火电、钢铁、水泥、陶瓷等高能耗、高污染产业比重较大。



二是产业布局不合理。



全市重点企业主要分布在城区附近,随着城市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已处于“内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建成区范围内;威远县城周边布置大量陶瓷、玻纤、焦化等高污染企业,形成了污染围城的严峻局面;严陵工业园与威远县城相连,产城交错致使环境投诉不断增加。



三是转型升级压力大。



2016年,内江市服务业占比分别低于全国26.4个百分点、全省20.2个百分点,居全省末位,转型升级压力大。全市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高,能源资源消耗量大,污染物排放短期内仍将保持高位。内江作为老工业基地,“腾笼换鸟”、淘汰落后产能进度缓慢,产业结构调整未见明显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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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察要求



内江市委、市政府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问题为导向,举全市之力狠抓整改落实。



要扎实抓好环境保护专项工作。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源头控制作用,进一步规范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依法依规加强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管理工作。



要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狠抓饮用水源保护,加快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和建设工作,加大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



要加快黑臭水体治理,落实治理责任,倒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要迅速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清理整治。



要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制定实施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



要持续推进城市扬尘污染治理,要狠抓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成渝钒钛有限公司和博威新宇有限公司等企业大气环境污染问题,要高度重视、部门联动、严查严管,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要加大秸秆、垃圾禁烧力度,要完善餐饮油烟整治措施,要完善并落实相关工作方案,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要着力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加快解决生活垃圾处置问题,加快市垃圾填埋场新场建设工作,加强垃圾渗滤液处置和监管,尽快完成对资中县龙江镇川民村七组垃圾堆场的调查处理,要切实消除资中磷石膏堆场风险隐患,要严格规范医疗废物管理,要强化西南循环经济产业园环境管理工作。



要加强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提升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明确监管要求和监管措施。



要强化部门合作的监管格局,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原则,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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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



督察强调,内江市委、市政府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意见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



☞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要逐条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对涉嫌违法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



☞对有关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同时,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对部分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做到整改到位、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每月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对在进驻内江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提出了整改要求,并按有关规定,移交移送内江市人民政府调查处理。内江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边督边改要求,查处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及其他环境问题线索。



截至2017420日,内江市共立案调查9件,已处罚7件,处罚金额9.3万元,其余2家在处罚程序中。另外,责令停产1家,关闭企业1家,移送公安1件,行政拘留1人。



马波在表态发言时说:



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切中要害、客观实际,泽巴足组长的重要讲话,提出了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很强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环保工作、推进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对提出的整改要求,不折不扣、坚决整改到位。



马波表示,内江将全力推动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在内江落地生根。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战略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东明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进一步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落实“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等重要要求,以内江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世代工程”为统揽,统筹推进环保各项工作,促进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四川先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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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波说:



全力落实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市县两级环保委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面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环保职责,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环保部门协调监管、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加大问责追责力度,严格执行环保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对因决策失误、行政干预、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领导干部、有关责任人,严格追责、严厉问责、严肃查处。



全力抓好环保问题整改。根据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制定整改方案,在1个月内上报督察组。对具备条件、能立即整改的,确保430日前完成整改。对短期内整改有难度的,加紧整改,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前完成整改任务。对在中央环保督察前完成有困难的,紧扣整改计划,扎实推进整改,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以总投资80.99亿元的污染防治“三大战役”81个重点项目为抓手,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打好“蓝天”战役,实施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打好“碧水”战役,全面落实四级河(库)长制。打好 “净土”战役,加快建设市垃圾填埋场新场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项目。同时,尽快完成中心村以上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包编制工作,打捆实施PPP项目,不断夯实污染防治基础。



全力强化环保监管执法。实施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深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切实加大环保“四级网格”监管力度。严把环境“准入关”,以“三线一单”为抓手,切实做好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坚持重心下移、工作下沉,比照中央、省环保督察模式,从今年起对县(区)、内江经开区开展环保督察工作,强化环保监管。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八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打击私设暗箱、恶意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着力形成查处一家、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的效果。



全力推动绿色发展建设幸福美丽内江。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最重要的民生福祉,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生产方式转变,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发展道路。改造提升五大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三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三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大力推行绿色生活方式,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和省级森林城市,结合开展大规模绿化内江行动、开展环境整洁行动、创建“四好村”、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推进“双百”城市建设与发展等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自愿践行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共同打造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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