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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在线
为指导地方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提到,“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和推动“无废社会”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
《方案》指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四大原则为: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创新驱动;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分类施策;
坚持系统集成,注重协同联动;
坚持理念先行,倡导全民参与。
争取在2020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城市”建设示范模式,为推动建设“无废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方案》强调了6项主要任务:
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
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
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产业发展新模式。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步骤为:确定试点城市→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试点→开展评估总结。保障措施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宣传引导。
对于试点范围的选取,《方案》也做了明确说明,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个左右有条件、有基础、规模适当的城市,在全市域范围内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综合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发展水平及产业特点、地方政府积极性等因素,优先选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省份具备条件的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已开展或正在开展各类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置试点并取得积极成效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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